各镇街学(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
依据滕教体函〔2022〕7 号文件精神(《滕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不断推进课题研究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注重对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与督查,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经研究决定,市教科所现对全市教科研系列课题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课题
2021年以来立项且目前尚未结题的所有滕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管理的滕州市级在研教科研课题。
二、考核方式
完成并上报中期研究报告及其查重报告。
三、具体要求
1.纸质材料
(1)中期研究报告(不低于5000字)。
(2)中期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课题组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如: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 paperpass网等),重复率又称总相似比不得超过15%。
(3)装订要求
一式5份、A4纸张双面打印、“普通”页边距设置、五号宋体、行间距1.25倍;查重报告放在首页、统一左侧装订;装入标准档案袋中,封面设计式样 (二号、黑体、居中):
2024年度全市教科研课题中期考核
课题名称:《xxxxx》
课题编号:
主持人:
联系电话:
单位:
说明:所交文本材料不再返回,请自行留底。
2.电子版材料收缴
(1)将电子汇总表格(见附件、严禁改变格式和属性)按时按单位(学区或市直民办学校)发至邮箱tzsjks@126.com,邮件主题:2024中期考核+学区或市直民办学校(xx个)。
(2)每一项课题将中期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电子版(详细版)和中期考核报告word版(见附件)一个压缩包,命名“姓名+单位”;所有课题再汇总一个压缩包命名“学区或市直民办学校(X个)”发至邮箱tzsjykxyjs@126.com,邮件主题:2024中期考核+学区或市直民办学校(xx个)。
3.上交要求
请以各镇街学(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为单位上交所有材料,汇总表加盖镇街学区或市直民办学校公章。不受理个人上交材料。
4.时间地点
2024年5月23日9:00—10:00,纸质材料交市教育和体育局南楼217室、电子版材料按要求5月23日9:00前分别发至指定邮箱,过期不候。
四、考核使用
1.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项课题组,并将此通知张贴于辖区每一所学校的显要位置。
2.不参加中期考核的课题视为放弃课题研究资格、课题予以注销。
3.市教科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果计入最终结题鉴定总考核。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市教科所负责解释。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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